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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TP分部加总法是什么概念?集团折价系数怎么定?

2023-03-13 12:57:11 来源:第一商业网

哈喽小伙伴们 ,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财报误区系列——SOTP方面的一些说法,有的小伙伴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财报误区系列——SOTP的相关内容。

SOTP(sum of the parts)分部加总法,是一种常见的控股集团估值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SOTP=(子公司A市值*集团持股比例+子公司B市值*集团持股比例+……+集团直接运营业务价值-集团本部债务)*(1-集团折价)

这种估值的逻辑是集团的价值主要由旗下子公司提供,把各个子公司的市值加起来,再加集团剩余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就是集团的总价值。然后因为集团控股,集团股东不能直接分享到子公司的利益,而且因为业务复杂,难以分析,再要给集团打个折扣。

但站在绝对价值的角度,这个估值逻辑是有问题的。因为子公司-集团与集团-股东之间的现金流是非常不同的,怎么能这样线性叠加呢?市值和现金流也是两回事,集团股东怎么能享受到子公司的市值呢?集团折价系数怎么定?

以下图最简单的控股集团架构为例:

子公司B是一家上市公司,有外部小股东。集团A控制了子公司B大部分股权,以60%为例好了。为了简化分析,先假设集团A是个空壳公司,除了持有60%子公司B的股权以外就没有任何业务、资产、负债。在这种情况下,A的价值应该是B的60%吗?

首先,子公司B的市值与集团A的股东没有关系,因为集团的股东不能以B的股价卖出集团持有的B股份。但B的价值,也就是B贡献给集团A的现金流,就可能与集团A的股东有关了。评估B的价值需要单独对B做DCF估值,而不是直接用B的市值。

子公司B在分红时,现金流会向上同时流入集团A和B的小股东,但集团A未必把B给A的现金流全部传递给A的股东,可能截流一部分。这就是SOTP估值法最关键的命门。

如果A把所有B的现金流全部传递给股东,那A股东和B股东得到的现金流就完全一致,A的价值就应该是B价值的60%。

由于大小股东的利益不一致,集团A的控股股东经常有除了长期股息以外的目标,比如规模、行业情怀、创业梦想、升官等等。所以集团截流子公司的分红是很常见的事。市场渐渐形成了给控股集团打折的习惯,其根源就在集团截流子公司的分红上。

如果每年截流70%,分配30%,那么A集团股东的价值=子公司B价值*60%*30%+集团截流的现金流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

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已经很难给A估值了,因为估值的大头从比较简单的子公司B变成了A的留存现金流的未来现金流。所以市场上给这样的集团简单打个折也是无奈之举,实在也没更好的估值办法了。理论上截流越多,应该打折越多。

当然如果集团能通过某种方法,给股东的现金流能够持续超过子公司给集团的现金流,那集团股东的价值也可以超过子公司的股东,这样集团就不该折价了,变成溢价了。只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在现实中,集团会有多个子公司,集团的分红未必是子公司分红的某个确定比例。如果集团要发展新业务,截流比例会提高。如果不用,可能会提高分红。变数实在太多,难以预测。

对于截流比例高,或者截流比例非常不确定的集团,我不用SOTP,而是直接把集团当做一家公司来分析。实在太复杂研究不下去就只能放弃了。

从SOTP的误区可以看到市场上常见的两个错误:

1.子公司B股价大涨,所以集团A也应该涨。

集团A的股东通常无法享受到子公司B的股价,除非集团A卖子公司B的股票并分红,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如果不卖,集团A的股东的现金流不会受到子公司B股价波动的影响,价值也没有变化。

2.分拆子公司C上市可以提高集团估值。

集团A在分拆子公司C上市时,都会引导市场从评估集团-股价的现金流转向评估C的股价,试图提高集团估值。但如上一条所说,集团A的股东享受不到子公司的股价。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主要作用是给市场更多关于子公司C的信息,有助于更好评估C的现金流,提高透明度确实可以小幅提升集团估值。另外就是子公司C层面的股权激励、增发并购等资本运作,独立于集团,也可以简化集团现金流,便于估算D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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