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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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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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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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YZH/2023YCMA1F002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泽新能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出具了 XYZH/2023YCMA1B0019 号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上证函〔2023〕519 号)的相关披露的要求,嘉
泽新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嘉泽新能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嘉泽新能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嘉泽新能公司
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嘉泽新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
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嘉泽新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嘉泽新能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
何附加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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