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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何庆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庆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无视组织规矩,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丧失纪法底线,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协调债务纠纷、工程承接、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政绩观错误,不正确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巨额损失。
何庆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庆丰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11月14日,何庆丰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何庆丰出生于1974年12月,1995年7月参加工作。何庆丰曾在湖北省经济管理学校、湖北省经贸委工作。
2004年1月,何庆丰进入湖北省国资委,此后在省国资委干了16年。他先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人事教育处处长,总经济师等职务。2017年2月,何庆丰出任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期间,2019年10月,何庆丰还成为湖北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组成员、副总指挥。并在2020年1月,卸任省国资委职务,担任第五师党委副书记、副师长(援疆),后任第五师双河市党委副书记。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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