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镇海蛟川街道幼儿园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小班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儿童户籍在镇海区蛟川街道或父(母)在镇海区蛟川街道有产权住房,落户及房产取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2.符合政策的特殊招生对象。主要包含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蛟川街道“安商优企”政策人才子女、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蛟川街道入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镇海区蛟川街道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招生报名日期,持有效居住证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
(2)父母至少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截至招生报名日期,依法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温馨提示*
(1)为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2023年街道内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小班学位大幅增加,欢迎适龄儿童(含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踊跃报名。
(2)蛟川街道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小班招生由街道办事处统筹下录取,辖区内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分服务区,同一服务区内遵循“房户一致优先”,并按“户籍迁入(申报)时间先后为序、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时间先后为序、居住证时间先后为序”的顺序位录取,额满为止。超出计划部分的适龄儿童进行统筹调剂,若不服从调剂,则视为放弃。
(3)如因幼儿园服务区划分调整,导致适龄幼儿与兄(姐)不在同一幼儿园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按照“长幼随园”政策,安排在兄(姐)同一幼儿园就读。
(4)东信幼儿园(暂名)由于装修进度以及不可控因素,有延迟开学的可能。
(5)由各园自主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报名幼儿需符合《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具体以各园招生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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