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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7月3日电 因未按规定时间披露业绩报告,海伦哲3日收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海伦哲未按规定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一季度报告,以及未按规定在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2022年三季度报告,直至2022年12月13日才披露前述定期报告。
图片来源:深交所,下同
监管函称,海伦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
此外,深交所同日还发布了关于对金诗玮、薄晓明、董戴、马超、邓浩杰、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杜民、姜珊珊、李雨华、陈悠、陈庆军的监管函。该监管函提到,海伦哲未 按规定在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而金诗玮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马超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邓浩杰、薄晓明、董戴、童小民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张伏波、黄华敏、杜民作为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姜珊珊、李雨华、陈悠作为公司时任监事,陈庆军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对公司未按期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官网介绍,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0.41亿,2011年成功于创业板上市,成为国内高空作业车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二级市场方面,海伦哲股价3日开盘涨0.52%,报3.86元,目前其总市值为40.18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杨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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