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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23年8月12日发布《关于将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的通知》 。
据气象部门预报,12日16时到13日20时,台安有大到暴雨(30~60毫米),鞍山市区、海城有暴雨(60~100毫米),鞍山市区东部、海城东南部有大暴雨(100~16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30~60毫米。岫岩有暴雨到大暴雨(90~190毫米),岫岩南部、东南部有大暴雨到特大暴雨(190~300毫米),个别乡镇300~4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40~80毫米。上述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等强对流天气。
8月12日16时30分,市防指组织召开防汛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当前防汛形势,依照《鞍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决定于8月12日18时起,将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做好防汛各项应对,尤其要做好暴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方面工作。各地区务必坚持“县自为战、乡自为战、村自为战”,根据雨情、水情的发展变化,坚决、果断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部署,抓紧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向市防汛值班室报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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