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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8月23日电北京市财政局23日发布通知称,为支持北京市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提前偿还部分北京市政府债券。本次提前偿还的债券为2020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计划提前偿还面值3900万元。
资料显示,“2020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于2020年2月10日发行,债券代码为2005084,债券简称为”20北京债09,债券发行期限为20年,发行规模亿元,票面利率为%。
北京市财政局表示,本次提前偿还采取自愿原则以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提前偿还价格,2023-2025年北京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有权参加本次提前偿还北京市政府债券操作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招标标的为含息全价(附息债券应计利息计算到8月29日资金结算日),全场最高中标价格为本期债券的提前偿还价格。招投标工作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2023年8月28日9: 30-10:10为竞争性招投标时间。
投标标位区间下限为100元,投标标位区间上限不超过提前偿还当期债券2023年7月现券交易平均结算价格(全价)上浮4%,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元。
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投标限额为本期提前偿还债券面值的35%。单一标位最低投标限额为100万元,且投标量必须为100 万元的整数倍。
全场有效投标量大于当期招标量时,按照低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有效投标逐笔募入,直到募满招标额为止。全场投标量小于或等于招标量时,所有投标全额募入。最高中标价格标位分配顺序, 以各承销团成员在最高中标价格标位投标量为权数平均分配,最小中标单位为100万元,分配后仍有尾数时,按投标时间优先原则分配。
竞争性招投标时间结束后,8月28日16: 00点前各中标承销团成员根据中标额确认中标信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根据各中标承销团成员中标确认信息冻结相应债权。中央结算公司实施债权冻结后,8月29日9: 30前向北京市财政局发送冻结成功信息。北京市财政局接到中央结算公司债券冻结成功信息并核对无误后,于8月29日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将资金支付给各中标承销团成员账户。资金交付后,提前偿还北京市政府债券的债权记录在北京市财政局于中央结算公司设立的债券账户,由中央结算公司于8月29日注销提前偿还的北京市政府债券债权。
由于中标承销团成员未确认中标信息、持有本期债券额度不足等自身原因导致债权未能冻结成功,将取消其北京市2023-2025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并且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加入北京市政府债券承销团。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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