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及粮店﹑邮政所﹑储蓄所﹑饮食店﹑理发店﹑小修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
2、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两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
3、商住楼的定义:底部商业营业厅和住宅组成的建筑.综合楼的定义: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商住楼)。
4、高层商住楼:裙房高度低于24米的商住楼。
5、高层综合楼:裙房高度超过24米的商住楼或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6、三种建筑形式的共同点:底层公建与上部住宅楼结合。
7、三种建筑形式的区别:商业网点层数为一层、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如底层一层或二层商业铺面;商住楼底层可以为一层超过300㎡商业营业厅,也可以是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商业营业厅,如底层商场,底部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门面。
8、综合楼底层用途可以是写字办公、旅馆、酒店等其他公共附属建筑,但是不包括商住楼。
9、三种建筑用地审批性质不一样,商业门面是住宅用地,商住楼是商业用地,而综合楼为综合性质用地,具体看规划局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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